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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2: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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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保障特种作业安全的关键。特种作业风险高,一旦失误极易酿成事故,因此,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社区服务计划旨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与社区安全息息相关。本文将呈现多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篇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具体作业种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4. 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统一管理。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与培训

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

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3. 培训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按照国家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培训。

4. 培训内容包括:

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

特种作业的实际操作技能;

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置;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5.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学时。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管理

1.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授权的考核发证机关统一印制、编号和颁发。

2.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六年,每三年复审一次。

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在操作证有效期满前60日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4. 复审内容包括:

身体健康状况;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掌握情况;

安全操作技能的掌握情况;

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置能力;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知识。

5. 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在操作证上签章确认;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6. 特种作业人员遗失操作证的,应当及时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7.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操作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操作证。

四、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 特种作业前,应当对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3. 特种作业过程中,应当加强监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

4. 特种作业结束后,应当对作业场所进行清理,确认无安全隐患。

5. 特种作业单位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6. 特种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 特种作业单位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其培训、考核、复审、事故等情况。

8. 特种作业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监督检查

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特种作业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2. 特种作业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六、法律责任

1. 特种作业单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考核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篇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保障员工作业安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 定义

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具体作业种类以国家发布的《特种作业目录》为准。

第四条 原则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持证上岗、规范操作、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负责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审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及相关重大事项。

第六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1. 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统一管理,建立并维护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2. 组织或协调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审等工作;

3. 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操作情况;

4. 参与特种作业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七条 各部门

1. 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落实公司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2. 组织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培训;

3. 监督检查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4. 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检查及事故调查。

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

1. 必须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2.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 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

第三章 培训与考核

第九条 培训

1. 公司对新入职或转岗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置;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实际操作技能训练。

2. 公司定期组织在岗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再培训,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或公司内部具备培训能力的人员进行。

第十条 考核

1. 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必须参加由国家授权的考核发证机关组织的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3. 考核合格者,由考核发证机关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十一条 复审

1.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持证人应按规定参加复审。

2. 复审内容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3. 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在操作证上签注复审合格记录。

第四章 作业管理

第十二条 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持假证或过期证件上岗。

第十三条 安全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 作业前检查

特种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设备、工具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第十五条 作业监护

高风险特种作业应安排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应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技能,并负责监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 应急处置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方法,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十七条 监督检查

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持证上岗情况;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安全培训及考核记录。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奖励

对在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 处罚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其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电工作业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高处作业

制冷与空调作业

起重机械作业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以及其他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

3.定义: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4.原则: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持证上岗、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二部分:管理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负责审批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对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对重大特种作业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负责组织或协调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审等工作;

负责建立和维护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负责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安全操作情况;

负责参与特种作业事故的调查处理。

3.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入职、转岗等工作;

负责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审等信息纳入员工个人档案。

4.各业务部门/车间

负责本部门/车间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负责组织本部门/车间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培训;

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车间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负责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

5.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必须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必须服从管理,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部分:培训、考核与发证

1.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事故案例分析;

应急救援知识;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实际操作技能训练。

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或经考核合格的内部培训师进行。

培训应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考核结果等。

2.考核与发证

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必须参加由国家规定的考核发证机关组织的考核。

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考核合格者,由考核发证机关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是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资格凭证。

3.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满前,持证人应按规定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复审内容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在操作证上签注复审合格记录。

逾期未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四部分:作业安全管理

1.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严禁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或使用过期证件。

2.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3.作业前准备:特种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设备、工具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4.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5.作业监护:对于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监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负责监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6.应急处置: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方法,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7.健康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特种作业的要求。

第五部分:监督检查与奖惩

1.监督检查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各业务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车间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持证上岗情况;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安全培训及考核记录;

作业环境安全情况。

2.奖惩

对在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部分:附则

1.解释权: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修订:本制度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3.实施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章一:概述

为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预防生产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章二:定义及范围

特种作业定义:指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适用范围

1. 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

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 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 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5. (公司内其他特种作业类别,根据实际情况列出)

章三:管理机构及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 负责审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 监督、指导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3. 对重大特种作业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公司安全环保部(或安全管理部门)

1.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 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审等工作。

3. 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4. 负责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操作情况。

5. 参与特种作业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各部门(车间、项目部等)

1. 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2. 组织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培训。

3. 监督检查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4. 配合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

特种作业人员

1. 必须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2.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 积极参加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章四:人员要求

基本要求

1. 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具备相应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特殊要求:(根据不同特种作业类别,分别列出具体要求)

章五:培训、考核与证件管理

培训

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知识。

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置。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实际操作技能训练。

3. 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或公司内部具备培训能力的人员进行。

4. 培训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考核

1. 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必须参加由国家规定的考核发证机关组织的考核。

2. 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3. 考核合格者,由考核发证机关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证件管理

1. 《特种作业操作证》是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资格凭证,全国通用。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妥善保管《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涂改、转借、伪造。

3.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

4. 特种作业人员应在证件有效期满前60日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5. 复审内容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6. 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在原证上签注复审合格记录;不合格的,应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章六:安全作业管理

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作业前检查:特种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作业监护:对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监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负责监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应急处置

1.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

健康管理

1.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 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章七:监督检查与奖惩

监督检查

1. 公司安全环保部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

3. 检查内容包括:

持证上岗情况。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安全培训及考核记录。

作业环境安全情况。

奖惩

1. 对在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集体和个人,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章八:附则

解释权: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修订权: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实施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规范特种作业行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其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叉车、铲车等)

起重机械作业(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等)

(以及公司内其他需要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

3.定义

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4.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事故隐患。

持证上岗,规范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持续改进,强化管理:不断完善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管理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负责审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负责监督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负责组织对重大特种作业事故的调查处理。

2.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部等)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负责组织或协调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审等工作。

负责建立和维护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负责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安全操作情况。

负责参与特种作业事故的调查处理。

3.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入职、转岗等工作。

负责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审等信息纳入员工个人档案。

4.各业务部门/车间/项目部

负责本部门/车间/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负责组织本部门/车间/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培训。

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车间/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负责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

5.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必须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必须服从管理,接受监督检查。

三、培训、考核与发证

1.培训

培训对象:所有新上岗、转岗或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培训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知识。

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置。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实际操作技能训练。

培训形式:集中授课、现场实操、案例分析、考试考核等。

培训机构

公司鼓励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的培训。

公司内部具备培训能力的,也可自行组织培训,但培训师资、教材、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培训记录:公司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培训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

2.考核与发证

考核机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由国家规定的考核发证机关组织的考核。

考核内容: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证书颁发:考核合格者,由考核发证机关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证书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应妥善保管《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涂改、转借、伪造。

3.复审

复审时间:《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60日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复审内容:身体健康状况、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复审结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在原证上签注复审合格记录;不合格的,应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四、作业安全管理

1.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或使用过期证件。

2.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应根据不同特种作业类别,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学习和掌握。

3.作业前准备

作业环境检查:特种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设备、工具检查:对使用的设备、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靠。

安全防护设施检查: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个人防护用品检查: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全、适用、有效。

4.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5.作业监护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如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监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熟悉应急处置方法。

监护人员应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监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6.应急处置

公司应制定特种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发生事故时,特种作业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健康管理

公司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

1.监督检查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持证上岗情况。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安全培训及考核记录。

作业环境安全情况。

各业务部门/车间/项目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车间/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

公司鼓励员工对特种作业中的违章行为进行举报。

2.奖惩

对在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本制度的集体和个人,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附则

1.解释权: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修订权:本制度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3.实施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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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更新日期为:2025-03-31 08:24:05;目前浏览的小伙伴达到1,酷奇猫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以及网站收录)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想了解查找更多总结与计划可以直接搜索查询。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3812915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