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9
2025-03-26
2025-03-17
2025-03-20
2025-02-28
积分管理制度范文 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积分管理制度是社区管理中的一种创新机制,通过量化居民行为,激励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凝聚力。实施积分管理,能有效推动社区服务,提升居民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为实现社区和谐发展,《社区服务计划》应运而生。本文将提供多篇《积分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借鉴。
篇一:《积分管理制度》
总则
为构建和谐社区,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责任意识,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积分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量化居民的社区贡献,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并以此为基础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
积分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所有常住居民(包括户籍居民和持有有效居住证的居民)。
积分管理机构
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管理。居委会下设积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积分办”),负责积分的日常管理工作。
积分获取途径
居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积分:
1.参与社区志愿服务:
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如环境清洁、治安巡逻、敬老助残、文体活动等,每次服务根据服务时长和质量给予相应积分。
主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如协助居委会解决邻里纠纷、提供社区建设建议等,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积分。
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培训、讲座等学习活动,每次根据参与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2.参与社区治理:
积极参与社区居民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每次根据参与情况和意见质量给予相应积分。
遵守社区公约、居民自治章程等规定,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无违规行为的,每年给予一定基础积分。
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评比活动,如“文明家庭”、“优秀志愿者”等,获得荣誉称号的,给予相应积分奖励。
3.参与社区文化活动:
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书画展览等,每次根据参与情况和表现给予相应积分。
向社区提供文化资源,如捐赠图书、书画作品等,根据捐赠价值给予相应积分。
在社区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中获奖的,给予相应积分奖励。
4.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如捐款捐物、义务献血等,根据捐赠金额或物品价值给予相应积分。
向社区提供公益资源,如提供场地、设备等,根据资源价值给予相应积分。
在社区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相应积分奖励。
5.其他:
向社区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线索,协助社区解决问题的,根据信息价值和问题解决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在社区建设和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居委会评定后给予相应积分奖励。
其他经居委会认定的可以获取积分的行为。
积分扣除
居民如有以下行为,将扣除相应积分:
1. 违反社区公约、居民自治章程等规定,影响社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
2. 不履行居民义务,如不按时缴纳物业费、垃圾处理费等。
3. 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 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影响社区稳定的。
5. 损害社区公共设施、破坏社区环境的。
6. 其他经居委会认定的应当扣除积分的行为。
积分使用
居民获得的积分可用于以下方面:
1.兑换社区服务:
优先享受社区提供的各类服务,如家政服务、维修服务、法律咨询等。
以优惠价格使用社区公共设施,如活动室、阅览室、健身器材等。
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培训、讲座等学习活动。
2.参与社区评优:
在社区组织的各类评比活动中,积分可作为评选依据之一。
积分达到一定标准的居民,可优先推荐参评区级、市级荣誉称号。
3.享受物质奖励:
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居民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生活用品、购物卡等。
社区可与周边商家合作,为积分达到一定标准的居民提供消费折扣或优惠服务。
4.其他:
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拓展积分的使用范围,增加积分的附加值。
积分管理
1.积分登记:居民参与社区活动或有其他符合积分获取条件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积分办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积分办审核通过后,将积分登记到居民的个人积分账户中。
2.积分查询:居民可通过社区公示栏、社区网站、社区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查询自己的积分情况。
3.积分异议:居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积分办提出申诉,积分办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4.积分有效期:居民的积分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清零。对于长期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居民,居委会可酌情延长其积分有效期。
5.积分公示。每季度或每半年,居委会应对居民的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居民监督。
附则
1. 本制度由居委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积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文明和谐社区,提升居民的参与感、责任感和归属感,激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特制定本积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居民的实际贡献为依据,通过积分形式量化居民行为,并给予相应激励。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全体居民(包括常住户、暂住户和单位集体户)。
第二章 积分管理机构
第四条社区设立积分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监督实施。管委会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居民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管委会下设积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积分办”),负责积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积分的登记、核实、公示、查询、兑换等。
第三章 积分项目及标准
第六条积分项目分为基础积分、贡献积分、荣誉积分和其他积分四类。
第七条基础积分:
1. 遵守社区居民公约,无违规行为,每年得10分。
2. 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每年得10分。
3. 积极配合社区各项工作,如人口普查、信息登记等,每次得2分。
第八条贡献积分:
1. 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如环境清洁、治安巡逻、扶老助残、文体活动组织等,每小时得2分,每天最高不超过10分。
2. 向社区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每条得5-20分。
3. 协助社区调解邻里纠纷并成功化解,每次得5-10分。
4. 发现并报告社区安全隐患,经核实有效,每次得5-10分。
5. 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培训、讲座等,每次得2分。
6. 为社区建设捐款捐物,每100元价值得1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第九条荣誉积分:
1. 获得社区级荣誉称号,如“优秀志愿者”、“文明家庭”等,每次得20分。
2. 获得街道级荣誉称号,每次得30分。
3. 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每次得50分。
第十条其他积分:
1. 经管委会认定,对社区有特殊贡献的,可酌情给予一次性积分奖励。
第十一条扣分项目:
1. 违反社区居民公约,如乱扔垃圾、乱停车辆、高空抛物等,每次扣5-10分。
2. 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每逾期一个月扣2分。
3. 不配合社区工作,如拒绝入户调查、妨碍社区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等,每次扣5-10分。
4. 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一次性扣除所有积分。
5. 传播谣言、制造矛盾、破坏社区和谐稳定的,每次扣10-20分。
6. 损坏公共设施、破坏绿化等,每次扣5-20分。
第四章 积分登记与查询
第十二条积分由积分办负责登记,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申报积分:
1. 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由组织者统一登记。
2. 个人行为符合积分标准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积分办申报。
3. 通过社区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平台申报。
第十三条积分办对申报的积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积分系统。
第十四条居民可通过社区公示栏、社区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途径查询个人积分。
第十五条居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积分办提出复核申请,积分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五章 积分使用与兑换
第十六条积分可用于兑换社区提供的服务或物品,具体兑换标准由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积分兑换服务或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 优先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
2. 优惠使用社区公共设施,如活动室、图书室等。
3. 兑换生活用品、学习用品、文体用品等。
4. 兑换家政服务、维修服务、法律咨询等。
5. 参与社区评优评先。
第十八条积分兑换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兑完为止。
第十九条积分有效期为一年,每年12月31日清零。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积分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1.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提高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社区环境,特制定本积分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内所有常住居民(包括户籍居民和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非户籍居民)。
1.3 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积分的获取、使用和管理均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居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公开透明:积分的获取标准、使用规则、管理流程等均应向居民公开,接受居民监督。
激励为主:积分管理应以激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为主要目的,通过积分奖励激发居民的参与热情。
持续改进:积分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以适应社区发展的需要。
第二部分:积分管理机构
2.1 社区积分管理委员会
社区成立积分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积分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监督实施。管委会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等组成。
2.2 积分管理办公室
管委会下设积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积分办”),负责积分管理的日常事务,包括积分的登记、审核、公示、查询、兑换等。
第三部分:积分获取
3.1 积分项目
积分项目分为基础积分、贡献积分、荣誉积分和特别积分四类。
3.2 积分标准
基础积分:
遵守社区公约,无违规行为:每年10分。
按时缴纳物业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每年10分。
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普法、安全等宣传活动:每次2分。
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每年5分。
贡献积分:
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如环境清洁、秩序维护、敬老助残、文体活动等):每小时2分,每天不超过10分。
向社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每条5-20分(根据建议价值评估)。
协助社区调解邻里纠纷并成功化解:每次5-10分。
发现并报告社区安全隐患,经核实有效:每次5-10分。
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培训、讲座等:每次2分。
为社区建设捐款捐物:每100元价值1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荣誉积分:
获得社区级荣誉称号(如“优秀志愿者”、“文明家庭”等):每次20分。
获得街道级荣誉称号:每次30分。
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每次50分。
特别积分:
对社区有特殊贡献,经管委会认定:一次性奖励10-50分。
3.3 积分申报
居民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由组织者统一登记申报。
居民个人行为符合积分标准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积分办申报。
通过社区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平台申报。
3.4 积分审核
积分办对申报的积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积分系统。
第四部分:积分扣除
4.1 扣分项目
违反社区公约(如乱扔垃圾、乱停车辆、高空抛物、饲养宠物不文明等):每次扣5-10分。
不按规定缴纳物业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每逾期一个月扣2分。
不配合社区工作,如拒绝入户调查、妨碍社区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等:每次扣5-10分。
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一次性扣除所有积分。
传播谣言、制造矛盾、破坏社区和谐稳定:每次扣10-20分。
损坏公共设施、破坏绿化等:每次扣5-20分。
4.2 扣分流程
社区工作人员或居民发现有扣分行为的,应及时向积分办报告。
积分办核实情况后,进行扣分处理,并告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扣分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管委会申诉。
第五部分:积分使用
5.1 积分兑换
积分可用于兑换社区提供的服务或物品,具体兑换标准由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5.2 兑换项目
优先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
优惠使用社区公共设施(如活动室、图书室等)。
兑换生活用品、学习用品、文体用品等。
兑换家政服务、维修服务、法律咨询等。
参与社区评优评先。
享受社区合作商家的优惠折扣。
5.3 兑换方式
居民持有效证件到积分办办理兑换手续。
通过社区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平台进行兑换。
第六部分:积分管理
6.1 积分查询
居民可通过社区公示栏、社区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途径查询个人积分。
6.2 积分公示
积分办每季度对居民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居民监督。
6.3 积分有效期
积分有效期为一年,每年12月31日清零。
6.4 积分异议
居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积分办提出复核申请,积分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七部分:附则
7.1 制度解释
本制度由社区积分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7.2 制度修订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应及时向居民公布。
7.3 制度生效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