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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耗品管理制度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0日 14: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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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耗品管理制度》作为组织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直接关系到成本控制、效率提升和资源优化配置。有效的易耗品管理不仅能规范物品的申购、领用流程,减少浪费,还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运营成本。《易耗品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社区易耗品的管理,明确职责,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社区服务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本文将呈现几篇不同侧重点的《易耗品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借鉴。

篇一:《易耗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易耗品管理制度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易耗品的采购、领用、保管和报废管理,建立健全的易耗品管理体系,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工具等。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计划性原则:易耗品的采购应基于实际需求,进行计划性采购,避免盲目采购和库存积压。

2.节约性原则:鼓励节约使用易耗品,杜绝浪费现象。

3.责任性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易耗品的使用和管理负有责任。

4.透明性原则:易耗品的采购、领用、库存和报废信息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易耗品管理小组,负责易耗品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管理小组由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代表组成。

第五条 职责

1.行政部门:

负责制定和完善易耗品管理制度。

负责易耗品采购的组织和实施。

负责易耗品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负责易耗品库存的盘点和核对。

负责易耗品报废的处理。

2.财务部门:

负责易耗品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控制。

负责易耗品采购费用的审核和支付。

负责易耗品成本的核算和分析。

3.采购部门:

负责易耗品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

负责易耗品采购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负责易耗品采购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4.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本部门易耗品需求的申报。

负责本部门易耗品的领用和管理。

负责本部门易耗品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六条 采购申请

1.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易耗品采购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2.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将《易耗品采购申请单》提交至行政部门。

3. 行政部门对《易耗品采购申请单》进行汇总和审核,编制《易耗品采购计划》。

第七条 采购审批

1. 《易耗品采购计划》经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审核。

2. 财务部门对《易耗品采购计划》的预算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3. 《易耗品采购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 采购实施

1. 行政部门根据审批后的《易耗品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2. 采购部门应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价格、交货期等条款。

3. 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采购,确保采购质量。

4. 采购完成后,采购部门应及时将采购的易耗品送至行政部门验收。

第九条 采购验收

1. 行政部门对采购的易耗品进行验收,核对数量、规格、型号等是否与采购合同一致。

2.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进行退换货处理。

3. 验收合格后,行政部门将易耗品入库,并登记台账。

第四章 领用管理

第十条 领用申请

1. 各部门员工根据实际需求,填写《易耗品领用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2.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将《易耗品领用申请单》提交至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 领用审批

1. 行政部门对《易耗品领用申请单》进行审核,核对数量、用途等是否合理。

2. 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

第十二条 领用登记

1. 领用人凭审批后的《易耗品领用申请单》,到行政部门领取易耗品。

2. 行政部门在《易耗品领用登记表》上登记领用信息,包括领用人、领用部门、领用日期、品名、数量等。

3. 领用人应在《易耗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领用管理

1. 领用人应妥善保管领用的易耗品,避免损坏和丢失。

2. 领用人应节约使用易耗品,杜绝浪费现象。

3. 领用人不得将领用的易耗品转借他人或挪作他用。

4. 如有剩余易耗品,应及时归还至行政部门。

第五章 库存管理

第十四条 库存保管

1. 行政部门负责易耗品的库存保管工作。

2. 易耗品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3. 易耗品存放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

4. 易耗品存放场所应定期清洁,保持整洁。

第十五条 库存盘点

1. 行政部门应定期进行易耗品库存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2. 盘点周期一般为每月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 盘点时,应核对易耗品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等。

4. 盘点结果应记录在《易耗品盘点表》上,并由盘点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库存调整

1. 如盘点发现账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

2. 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易耗品丢失或损坏,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如因自然损耗造成易耗品数量减少,应及时补充。

第六章 报废管理

第十七条 报废申请

1. 各部门对已损坏或无法使用的易耗品,填写《易耗品报废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2.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将《易耗品报废申请单》提交至行政部门。

第十八条 报废审批

1. 行政部门对《易耗品报废申请单》进行审核,核实报废原因和数量。

2. 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废。

第十九条 报废处理

1. 行政部门对报废的易耗品进行统一处理,可采取回收利用、销毁等方式。

2. 报废处理过程应符合环保要求。

3. 报废处理结果应记录在《易耗品报废登记表》上,并由处理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

1.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易耗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易耗品采购、领用、库存、报废等环节。

3. 监督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易耗品管理监督检查表》上,并由检查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奖惩

1. 对在易耗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3. 对因管理不善造成易耗品丢失或损坏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易耗品管理制度》(侧重流程控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易耗品的管理,优化易耗品使用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易耗品是指在日常办公、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使用,价值较低且容易损耗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工具等。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统一管理:公司对易耗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监督。

2.按需分配:易耗品应按需分配,避免浪费。

3.节约使用:提倡节约使用易耗品,提高利用率。

4.定期盘点:定期盘点易耗品库存,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易耗品管理委员会,由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代表组成。

第五条 职责

1.易耗品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和修改易耗品管理制度。

负责审批易耗品采购计划。

负责监督易耗品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行政部门:

负责易耗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汇总各部门的易耗品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负责易耗品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盘点等工作。

负责易耗品的报废处理。

3.财务部门:

负责易耗品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控制。

负责易耗品采购费用的审核和支付。

负责易耗品成本的核算和分析。

4.采购部门:

负责易耗品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

负责易耗品采购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负责易耗品采购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5.各部门:

负责提出本部门的易耗品需求。

负责本部门易耗品的领用、保管和使用。

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节约使用易耗品。

第三章 采购流程

第六条 需求申请

1.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易耗品需求申请单》,详细列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2. 《易耗品需求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行政部门。

第七条 需求汇总与审批

1. 行政部门汇总各部门提交的《易耗品需求申请单》,编制《易耗品采购计划》。

2. 《易耗品采购计划》由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易耗品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 采购实施

1. 采购部门根据审批后的《易耗品采购计划》,选择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

2. 采购合同应明确规定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质量标准等条款。

3. 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确保采购质量。

第九条 验收与入库

1. 采购完成后,行政部门对采购的易耗品进行验收,核对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是否与采购合同一致。

2. 验收合格的易耗品,由行政部门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入库台账。

3. 验收不合格的易耗品,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进行退换货处理。

第四章 领用流程

第十条 领用申请

1. 各部门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易耗品领用申请单》,详细列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2. 《易耗品领用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 领用审批

1. 行政部门对《易耗品领用申请单》进行审核,核对领用数量是否合理,用途是否正当。

2. 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

第十二条 领用登记

1. 领用人凭审批后的《易耗品领用申请单》,到行政部门领取易耗品。

2. 行政部门在《易耗品领用登记表》上登记领用信息,包括领用人、领用部门、领用日期、品名、数量等。

3. 领用人应在《易耗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五章 库存管理

第十三条 库存保管

1. 行政部门负责易耗品的库存保管工作。

2. 易耗品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3. 易耗品存放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

4. 易耗品存放场所应定期清洁,保持整洁。

第十四条 库存盘点

1. 行政部门应定期进行易耗品库存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2. 盘点周期一般为每月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 盘点时,应核对易耗品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等。

4. 盘点结果应记录在《易耗品盘点表》上,并由盘点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 库存调整

1. 如盘点发现账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

2. 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易耗品丢失或损坏,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如因自然损耗造成易耗品数量减少,应及时补充。

第六章 报废流程

第十六条 报废申请

1. 各部门对已损坏或无法使用的易耗品,填写《易耗品报废申请单》,详细说明报废原因和数量。

2. 《易耗品报废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行政部门。

第十七条 报废审批

1. 行政部门对《易耗品报废申请单》进行审核,核实报废原因和数量。

2. 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易耗品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 报废处理

1. 经易耗品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行政部门对报废的易耗品进行统一处理。

2. 报废处理可采取回收利用、销毁等方式,应符合环保要求。

3. 报废处理结果应记录在《易耗品报废登记表》上,并由处理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监督检查

1.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易耗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易耗品采购、领用、库存、报废等环节。

3. 监督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易耗品管理监督检查表》上,并由检查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 奖惩

1. 对在易耗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3. 对因管理不善造成易耗品丢失或损坏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易耗品管理制度》(侧重责任划分与监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公司各部门在易耗品管理中的职责,加强监督,规范易耗品的采购、领用、保管和报废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工具等,具体品类由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定期更新。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分级负责: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承担相应的易耗品管理责任。

2.预算控制:易耗品采购应在预算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3.全程监督:对易耗品采购、领用、保管和报废全过程进行监督,防止浪费和舞弊。

4.信息公开:易耗品采购、领用、库存和报废信息应公开透明,接受员工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易耗品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主任,行政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代表组成。

第五条 职责

1.易耗品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和修改易耗品管理制度。

负责审批易耗品采购预算。

负责监督易耗品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对重大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行政部门:

负责易耗品管理的日常工作。

负责制定易耗品品类清单。

负责汇总各部门的易耗品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负责易耗品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盘点等工作。

负责易耗品的报废处理。

负责对各部门易耗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财务部门:

负责易耗品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控制。

负责易耗品采购费用的审核和支付。

负责易耗品成本的核算和分析。

负责对易耗品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审计部门:

负责对易耗品采购、领用、库存和报废等环节进行审计监督。

负责对易耗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估。

负责对违反易耗品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5.各部门:

负责提出本部门的易耗品需求。

负责本部门易耗品的领用、保管和使用。

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节约使用易耗品。

负责对本部门易耗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六条 采购预算

1. 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历史数据,编制下一年度的《易耗品采购预算》。

2. 《易耗品采购预算》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行政部门汇总。

3. 行政部门汇总各部门的《易耗品采购预算》,编制公司总体的《易耗品采购预算》。

4. 公司总体的《易耗品采购预算》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易耗品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七条 采购申请

1.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易耗品采购申请单》,详细列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并说明紧急程度。

2. 《易耗品采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行政部门。

第八条 采购实施

1. 行政部门根据审批后的《易耗品采购预算》和《易耗品采购申请单》,选择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

2. 采购部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

3. 采购合同应明确规定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条款。

4. 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确保采购质量。

5. 对于紧急采购需求,行政部门可简化采购流程,但需事后报备。

第九条 验收与入库

1. 采购完成后,行政部门对采购的易耗品进行验收,核对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是否与采购合同一致。

2. 验收合格的易耗品,由行政部门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入库台账。

3. 验收不合格的易耗品,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进行退换货处理。

第四章 领用管理

第十条 领用申请

1. 各部门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易耗品领用申请单》,详细列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2. 《易耗品领用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 领用审批

1. 行政部门对《易耗品领用申请单》进行审核,核对领用数量是否合理,用途是否正当。对于超出合理范围的领用申请,应与申请部门沟通,确认需求。

2. 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

第十二条 领用登记

1. 领用人凭审批后的《易耗品领用申请单》,到行政部门领取易耗品。

2. 行政部门在《易耗品领用登记表》上登记领用信息,包括领用人、领用部门、领用日期、品名、数量等。

3. 领用人应在《易耗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五章 库存管理

第十三条 库存保管

1. 行政部门负责易耗品的库存保管工作。

2. 易耗品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便于查找和管理。

3. 易耗品存放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4. 易耗品存放场所应定期清洁,保持整洁。

第十四条 库存盘点

1. 行政部门应定期进行易耗品库存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盘点周期至少为每月一次。

2. 盘点时,应核对易耗品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等。

3. 盘点结果应记录在《易耗品盘点表》上,并由盘点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

4. 盘点结果应及时与财务部门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第十五条 库存调整

1. 如盘点发现账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易耗品丢失或损坏,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如因自然损耗造成易耗品数量减少,应及时补充。

3. 对于库存积压的易耗品,行政部门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报易耗品管理委员会审批。处理方案可包括调拨、降价销售、报废等。

第六章 报废管理

第十六条 报废申请

1. 各部门对已损坏或无法使用的易耗品,填写《易耗品报废申请单》,详细说明报废原因和数量。

2. 《易耗品报废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行政部门。

第十七条 报废审批

1. 行政部门对《易耗品报废申请单》进行审核,核实报废原因和数量。对于价值较高的易耗品,应进行技术鉴定,确认是否确实无法使用。

2. 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易耗品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 报废处理

1. 经易耗品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行政部门对报废的易耗品进行统一处理。

2. 报废处理应遵循环保、安全的原则,可采取回收利用、销毁等方式。对于有回收价值的易耗品,应优先考虑回收利用。

3. 报废处理过程应有审计部门人员监督,确保报废处理过程的公开透明。

4. 报废处理结果应记录在《易耗品报废登记表》上,并由处理人、监督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七章 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十九条 监督检查

1. 行政部门负责对各部门易耗品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 审计部门负责对易耗品采购、领用、库存和报废等环节进行审计监督。

3. 易耗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易耗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4.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易耗品采购的合规性、领用的合理性、库存的准确性、报废的规范性等。

5. 监督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易耗品管理监督检查表》上,并由检查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 奖惩

1. 对在易耗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奖励形式可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处罚形式可包括警告、罚款、降职等。

3. 对因管理不善造成易耗品丢失或损坏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对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易耗品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易耗品管理制度》(侧重数据分析与优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易耗品管理,通过数据分析,优化易耗品采购、领用、库存和报废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易耗品是指在日常办公、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使用,价值较低且容易损耗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工具等。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数据驱动:基于历史数据和实际需求,进行易耗品管理决策。

2.精益管理:持续优化易耗品管理流程,减少浪费,提高效率。

3.成本控制:严格控制易耗品采购成本,降低运营费用。

4.风险防范:建立健全易耗品管理制度,防范管理风险。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易耗品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主任,行政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代表组成。

第五条 职责

1.易耗品管理委员会:

负责审批易耗品管理制度。

负责审核易耗品采购预算和决算。

负责监督易耗品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行政部门:

负责易耗品管理的日常工作。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易耗品相关数据。

负责编制易耗品采购计划。

负责易耗品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盘点、报废等工作。

负责对各部门易耗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财务部门:

负责易耗品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控制。

负责易耗品采购费用的审核和支付。

负责易耗品成本的核算和分析。

4.信息技术部门:

负责建立和维护易耗品管理信息系统。

负责提供易耗品相关数据分析报告。

负责保障易耗品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5.各部门:

负责提出本部门的易耗品需求。

负责本部门易耗品的领用、保管和使用。

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节约使用易耗品。

第三章 数据收集与分析

第六条 数据收集

1.采购数据:收集易耗品的采购价格、采购数量、采购时间、供应商信息等。

2.领用数据:收集易耗品的领用部门、领用人、领用数量、领用时间、用途等。

3.库存数据:收集易耗品的库存数量、库存地点、存放时间等。

4.报废数据:收集易耗品的报废原因、报废数量、报废时间、处理方式等。

5.价格数据:收集市场易耗品价格波动信息,以便进行采购比价。

第七条 数据分析

1.需求分析:分析各部门易耗品需求,预测未来需求趋势,优化采购计划。

2.成本分析:分析易耗品采购成本,找出成本控制的关键环节,降低采购费用。

3.库存分析:分析易耗品库存周转率,优化库存结构,减少库存积压。

4.浪费分析:分析易耗品浪费情况,找出浪费原因,制定节约措施。

5.供应商分析:分析各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价格、服务水平,选择最佳供应商。

第八条 数据分析报告

1. 信息技术部门定期向易耗品管理委员会提供易耗品数据分析报告。

2. 数据分析报告应包括需求预测、成本分析、库存分析、浪费分析、供应商分析等内容。

3. 易耗品管理委员会根据数据分析报告,制定易耗品管理策略。

第四章 采购管理

第九条 采购预算

1. 行政部门根据历史数据、需求预测和预算目标,编制《易耗品采购预算》。

2. 《易耗品采购预算》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易耗品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 采购申请

1.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易耗品采购申请单》,详细列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并说明紧急程度。

2. 《易耗品采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 采购实施

1. 行政部门根据审批后的《易耗品采购预算》和《易耗品采购申请单》,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

2. 采购部门应积极与供应商沟通,争取更优惠的价格和更优质的服务。

3. 采购合同应明确规定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条款。

4. 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确保采购质量。

5. 对于紧急采购需求,行政部门可简化采购流程,但需事后报备。

第十二条 验收与入库

1. 采购完成后,行政部门对采购的易耗品进行验收,核对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是否与采购合同一致。

2. 验收合格的易耗品,由行政部门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入库台账。

3. 验收不合格的易耗品,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进行退换货处理。

第五章 领用管理

第十三条 领用申请

1. 各部门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易耗品领用申请单》,详细列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2. 《易耗品领用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 领用审批

1. 行政部门对《易耗品领用申请单》进行审核,核对领用数量是否合理,用途是否正当。对于超出合理范围的领用申请,应与申请部门沟通,确认需求。

2. 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

第十五条 领用登记

1. 领用人凭审批后的《易耗品领用申请单》,到行政部门领取易耗品。

2. 行政部门在《易耗品领用登记表》上登记领用信息,包括领用人、领用部门、领用日期、品名、数量等。

3. 领用人应在《易耗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六章 库存管理

第十六条 库存保管

1. 行政部门负责易耗品的库存保管工作。

2. 易耗品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便于查找和管理。

3. 易耗品存放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4. 易耗品存放场所应定期清洁,保持整洁。

第十七条 库存盘点

1. 行政部门应定期进行易耗品库存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盘点周期至少为每月一次。

2. 盘点时,应核对易耗品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等。

3. 盘点结果应记录在《易耗品盘点表》上,并由盘点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

4. 盘点结果应及时与财务部门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第十八条 库存优化

1. 行政部门应根据数据分析结果,优化库存结构,减少库存积压。

2. 对于库存积压的易耗品,行政部门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报易耗品管理委员会审批。处理方案可包括调拨、降价销售、报废等。

3. 行政部门应建立安全库存制度,确保关键易耗品能够满足紧急需求。

第七章 报废管理

第十九条 报废申请

1. 各部门对已损坏或无法使用的易耗品,填写《易耗品报废申请单》,详细说明报废原因和数量。

2. 《易耗品报废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行政部门。

第二十条 报废审批

1. 行政部门对《易耗品报废申请单》进行审核,核实报废原因和数量。对于价值较高的易耗品,应进行技术鉴定,确认是否确实无法使用。

2. 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易耗品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一条 报废处理

1. 经易耗品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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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耗品管理制度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及流程》更新日期为:2025-04-10 14:52:55;目前浏览的小伙伴达到酷奇猫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以及网站收录)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想了解查找更多总结与计划可以直接搜索查询。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3812915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