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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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2024-11-05
法治社会心得体会600字范文 (8篇)
“法治社会心得体会”是指一个人在法治社会中学习、实践、思考后的内心感受和总结。它通常涉及到对法治原则、法律制度、法律实施等方面的理解和感悟,以及对个人在法治社会中的行为、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反思和提升。以下是有关于法治社会心得体会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法治社会心得体会1
法者,治之端也。
法治,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想要国家富强,民族昌盛,就必须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
和谐、幸福、美丽、平安,这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温馨词汇,千百年来,既是治国者的信仰追求,也是老百姓最朴实的精神理想,莫不心向往之。在拥有13亿人口的泱泱大国,要让这些理想照进现实,法治才是可靠现实路径!
国泰民才安,有稳定才有发展。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最重要的是要通过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使社会更加安定有序、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得到增强。要实现法治中国,保障人民权益,既要“眼睛向外”,警惕和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确保国家安全;又要“眼睛向内”,依法惩防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还要“眼睛向前”,对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新型案件特点加强研究和应对,最大程度防止和减少群众的损失。
百姓萦怀,万事不难。对国家执法机关而言,法治中国是最大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对群众而言,他们的合法诉求能得到公正对待,公平正义能在每一个案件中得到体现,就是法治中国的“最大实惠”。因此,国家执法机关在公正办案的同时,还要放下架子与身段,公正司法,听一听群众在法律诉求方面需要什么、盼望什么、心事有哪些,在此基础上,对症下药,完善执法办案和法律服务举措,方便群众合法诉求的解决,提升通过执法办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
岁月静好,时光荏苒,回首以往岁月的坎坷与艰辛,我们不禁感慨,有一种信仰叫法治中国,有一种精神叫法治中国,有一种力量叫法治中国。在法治中国的引领下,依法治国,团结民心,共建中国的辉煌法治!
法治社会心得体会2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法治社会是文明的标志,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是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法治社会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认清《纲要》的重大意义,扛起神圣使命,大力抓好宣传和贯彻落实,为法治社会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作贡献。
出台《纲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需求。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建设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法治政府、构筑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得益于以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和遵循,得益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面深化,得益于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纲要》的出台,回应了社会关切,回应了现实需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蓝本,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宣传《纲要》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有力抓手。全民守法用法,是建立在知守的基础之上的。党员干部要增强法治宣传的思想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不断总结先进经验,查找不足和短板,提高普法工作水平。要大力宣传《纲要》,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在全社会树立起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形成衡量是非对错的共同标准。要通过宣传《纲要》,引导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使法治精神真正融入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使全民法治观念显著增强。
贯彻《纲要》是加强合法权益保障的必要途径。《纲要》提出,到20xx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法治社会建设的原则是人权保障和人本取向,《纲要》的贯彻就是要达到这一目的,形成符合基本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权益充分保障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xx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党员干部要带头抓好《纲要》贯彻工作,创新方式,拓宽形式,丰富内容,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深入人心。
落实《纲要》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崇高价值。建设法治社会,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充分体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日益增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党员干部落实《纲要》,就要坚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形成良法善治新局面,以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治社会心得体会3
在全体政法干警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政法委今年重点抓的两项工作之一,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次教育活动的主要任务,就是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实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做到四个“忠于”。即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全市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
第一,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一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决反对从本部门本地区利益出发破坏国家法制统一的行为,坚决制止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土政策”、“土办法”;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第二,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能不能坚持执法为民,是衡量政法干警政治上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准。执法为民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不能只考虑自身工作方便而漠视群众的方便和利益;二是必须坚持一切依靠人民,坚信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二是必须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三是必须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
第四,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这是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政法干警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关系;二是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三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四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五,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政法干警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与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
全市政法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州、市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指导协调,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活动中,各级领导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足够的精力投身教育活动。教育活动要做到“八有”:即有领导小组,有学习培训方案,有学习读本,有学习专刊,有学习笔记,有辅导讲座,有考试卷宗,有心得体会文章。
法治社会心得体会4
公平正义,是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共同的、不懈的向往和追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公平正义的朴素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处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丰富的内涵,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与西方国家公平正义不同的是,我国是以维护、实现、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的公平正义。
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
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就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仅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不是法治的全部,法治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通过法的适用、实施,在执法实践中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只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在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感受得到的结果,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成为吸引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
二、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在和谐社会中,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全体人民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所有这些都是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的标志。与此同时,公平正义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只有致力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获得坚实的基础,才能实现长久的、稳定的和谐。
三、公平正义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也迅速增长。但在社会生活中,不能够维护公平、彰显正义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如果漠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对各种社会不公听之任之,不去努力改善和消除,就会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影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四、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
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重任,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政法工作是各类社会关系、矛盾、纠纷冲突的调节器,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窗口,也是实现、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通过执法活动实现、维护公平正义寄予厚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与此相比,政法队伍在思想观念和实际工作中都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公正执法,理念先行。必须大力加强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
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一方面,在立法上,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另一方面,在执法与司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到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通过法的适用、实施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的可以感受得到的结果。
体现公平正义精神的制度,如果没有具有公平正义理念的人去执行,再好的制度也会打折扣,还可能走向反面;而如果执法不公,再公平的法律制度也是空谈,只会离公平正义越来越远,而不可能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要求我们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至少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素质:
一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品质。践行公平正义理念,首先要在思想上、情感上想公正。这种对公平正义的诚挚追求,是肩负起公平正义使命的动力源泉。公平正义又是善良和爱心的艺术,要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体会到公平正义的温暖,不仅需要我们有一颗公正之心,而且要有一颗善良之心。
二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勇气。在社会转型时期,我们的司法环境虽然有很大好转,但许多方面还不很理想,执法中时刻面临着来自权力、金钱、物质的各种诱惑,经受着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等各种考验。作为一名干警,在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权衡中,要始终把社会利益放到第一位,树立为公平正义事业献身的精神,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作为职业和人生价值所在。只要具有为公正献身的精神和敢于公正的勇气,就能把自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贯彻到实践中。
三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智慧。公平正义是智慧的艺术,司法行政工作是一个综合运用社会学、法学等各学科知识的过程,是集政治意识、法学知识、专业技能、社会阅历等综合素质于一体的高层次创造性劳动;不是简单地适用法律条文,而是要在办案中融入我们的法律思想、法治理念和工作经验,实现法的终极关怀和内在价值。所以,作为一名干警要养成良好的学习研究习惯,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实践,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熟悉中国的政治环境和文化背景,这样才能真正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
法治社会心得体会5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本质要求和客观需要,是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执法水平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具体行动,它对增强全体检察干警执法为民意识、提高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要明确思路,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地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一、要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下功夫。
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各级领导同志的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内涵。要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强化五种观念:一是党的领导的观念。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科学、民主、依法领导,健全领导机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领导效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确保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二是公正执法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严格依法办事,执法如山,不徇私情。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坚决抵制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全面履行司法职责,依法惩治各种犯罪,平等保护不同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将公正执法这一最高价值目标贯彻到执法活动的全过程,把公正执法作为第一标准来衡量检察机关的实绩和干警的德才。三是规范执法的观念。规范执法是公正执法的保障,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内容。执法不规范,必然会影响法律的效果和法律的严肃性。要把规范执法作为加强整改的重要内容,真正抓实抓出成效,从而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司法效果。四是要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人民的利益是检察干警的神圣职责,在执法过程中,除了人民的利益和法律的公正,没有任何个人利益可取可谋,要把为民执法的观念根植于每个检察干警的`心中,努力成为为民执法的典范。五是服务中心的观念。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断增强中心意识、大局意识、机遇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更高的思想境界,更强的政策措施,更大的工作力度,努力担负起服务和保障区域经济发展的重任。
二、要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注重制度和机制建设,落实好治本措施。要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机制创新与制度落实并举,努力构建防治司法腐败体系。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与处理涉法涉诉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队伍的公正执法能力。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执法档案考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加强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提高考核针对性和抓好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检察干警个人自学、集中教育、定期培训等制度,帮助他们树立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要坚持从严治检、政治建检的方针,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严肃处置不合格干警,保持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三、要在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重视解决好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更要重视解决好我们在工作和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现实情况看,绝大多数干警是能够严格公正执法的,是能够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是能够打硬仗的。但执法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和需要加强的方面。因此,要认真对照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查摆在执法环节中是否真正树立了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意识;是否有就案办案、不讲大局的现象;是否有伤害群众感情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有“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有该为群众办到而没有尽心去办的问题等。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限期予以整改。要通过查摆整改,确保实现执法为民的观念明显提高,公正执法的观念明显提高,服从党的领导和服务中心大局的观念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执法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涉法投诉案件明显减少,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明显减少,冷硬横推等粗暴执法的现象明显减少,执法不规范的行为明显减少。
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主动,工作上狠抓落实。一是要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好学习教育,及时部署和督促,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与建设平安和谐伊春结合起来,与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推动执法工作再上新水平。三是要加强宣传,树好典型。要注重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努力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及其取得的显著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加强专题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好的形式和方法,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总结经验,务求抓好落实。通过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干警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战斗力,为建设平安伊春,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治社会心得体会6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没有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性。
法治社会心得体会7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省、市、县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要求,我镇紧扣“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12.4主题,高度重视,加强了对“12.4”系列活动领导,按照岳池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中共岳池县委宣传部岳池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及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文件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做到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早安排,各村、各部门、各中小学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工作,为做好各项宣传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及时召开了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并结合全辖区农村和社区的特点,制定下发了中共临溪镇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及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通知》(临委综发〔20x〕68号),对全镇“12.4”国家宪法日及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明确了宣传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具体内容,对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进行了周密布置,细致的安排。并要求社区、各村(居)委会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部门、各单位,把“12.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形成宣传合力,增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面。镇党委、政府专题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会议,就“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二、抓住重点,突出主题
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推动岳池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形式多样、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为切实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使宣传活动深入实际,我镇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法制宣传主题,由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牵头,从11月中旬——12月中旬先后组织了多次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2月2日,由分管政法领导组织综治、司法、派出所、村建、土地、计生、林业等部门在场镇设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共解答各类咨询200人次。通过展示宣传展板、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法律援助服务联系卡,有效的提高了广大群众法律意识.街道除了设立了法律服务咨询台,还深入法律援助服务对象家中,通过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向两村一居80余名残疾人、低保户、青少年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法律援助维权手册,将法律温暖送到弱势群体中。
2、镇综治办于12月6日上午组织驻镇(镇属)单位负责人、镇人大代表开展法治座谈会。
3、组织安办、卫生院、畜牧站、信用社、派出所于12月7日—8日对村、企业、社区、学校开展“法治讲堂”活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全镇共书写张贴标语200条,散发传单2000余份。各村(居)结合每年当前工作向群众发送“禁毒工作、法律援助、计划生育、劳动法”等有关宣传资料2000余份。同时,赠送法律图书资料,丰富充实村、社区法律图书室,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在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中融入法制宣传教育。
4、12月3日在临溪小学开展了“宪法进课堂”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为在校学生讲了一堂生动的宪法课。
5、12月5日举办年度普法考试或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各村(社区)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以闭卷方式,认真作答岳池县《2015年“六五”普法考试》试卷。
6、开展廉政法律法规学习活动。镇党委组织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廉政法律法规及阅读《高墙内的忏悔》等廉政警示读物。
7、各村充分利用好村广播室,转播好县广播电视局与县法建办创办的《岳池法治讲座》广播电视栏目。
8、镇普法办12月4日向机关、村居、单位、部门干部发一条法制宣传手机短信。
四、围绕主题,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在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镇紧密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活动主题,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机关活动,创造普法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支持,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总之,通过“12.4”法制宣传日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职工、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镇社会法治化管理,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临溪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法治社会心得体会8
今天下午,我与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的同志一起,认真学习了全国普法办公室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和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在全国法制宣传处长会议上的讲话,大家深受启发和教育,对下一步普法工作的重点更加明确,完成任务的信心更加振奋。大家一致认为,下一步要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做到:
一是要抓好学习。不断加强学习是提高我们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把学习作为普法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努力用人类社会创造的丰富知识来充实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不断有新的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仅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也有很强的理论性。只有做到理论的清醒,才会做到行动的自觉。因此大家要从繁重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抽出一定的时间,多学一些政治理论,多看一些法律书籍,同时,每个人还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学习一些经济、政治、新闻、网络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要扎实工作。当前,实现依法治国面临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公民法治观念仍然不强,还没有形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法治的观念还很淡薄,一些社会问题和矛盾的发生,说到底还是公民法治观念不强引起的。虽然我们已经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公民法律素质有了显著提高,但是,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所以,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基础环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既不能松懈,也不能急燥,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同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要定好位,不能产生包打天下的思想。大家表示要按照上级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我们目前能做的事情,扎扎实实地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扎扎实实地推进社会的法治化。
三是要开拓创新。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永远保持活力的强劲动力。在社会高度信息化的时代,法制宣传教育如何发挥应有的作用,迫切需要大力创新。一方面是在形式上不断创新,增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传播效率,提高覆盖面;另一方面是在内容创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文化内涵,增加法制宣传的渗透力,这样,法制宣传教育才能迸发出勃勃生机。在“五五”普法就要结束、“六五”普法即将开始之际,大家表示要用创新的思维来思考、来谋划、来部署、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争在“六五”普法期间,在理念、机制、内容、手段、方式等各个方面,都有大的创新和突破,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